著作權法大翻修 公園伴舞音樂要授權
著作權法今年將展開大修法,這次檢討條文超過一半,堪稱近十八年來最大幅度修正。本次修正重點除了因應數位匯流時代來臨,明確著作權界線外,也縮限合理使用範圍。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天預告著作權法多項修法重點,包括:孤兒著作強制授權、增訂再公開傳達權等;因應數位時代來臨,部分非營利活動如遠距教學,也放寬合理使用。
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指出,著作權法非常難修,因為權利人與利用人意見分歧,「修法常常面臨兩難局面」。舉例來說,一般商家會覺得使用家用收音機播放廣播節目沒什麼,但是權利人如唱片公司覺得權益受損,討論到最後,考慮到廣播電台已經付錢給唱片公司,因此放寬商家合理使用。
王美花說,這次修法針對過去多項爭議都有所釐清。以遠距教學為例,過去著作權法沒有太多細緻的區分,導致老師、學生都很擔心會吃上侵權官司;未來著作權法將明確規定,針對正式註冊學生的教育機構,遠距教學可以合理使用他人著作。
但若是針對一般民眾的補習班或是進修中心,非營利教學需要取得法定授權,支付使用報酬。營利性教學則需要取得授權,權利金相對較高。
王美花指出,非營利活動過去也常有著作權爭議,例如,「銀髮族社團每天在公園跳舞健身,播放音樂伴舞算不算侵權?」修法後,只要是經常性活動,如阿公阿嬤每天固定在公園跳土風舞使用的音樂伴唱帶,也需取得法定授權。
另一方面,因應TPP(跨太平洋夥伴協定)修法就很嚴格,如著作權保護期間延長到七十年、錄音商品的表演人也有廣播與公眾傳播權等,目前正在舉辦公聽會,三月會提出配套。
聯合報: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1440806-%E8%91%97%E4%BD%9C%E6%AC%8A%E6%B3%95%E5%A4%A7%E7%BF%BB%E4%BF%AE-%E5%85%AC%E5%9C%92%E4%BC%B4%E8%88%9E%E9%9F%B3%E6%A8%82%E8%A6%81%E6%8E%88%E6%AC%8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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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60115/631287.htm
中時電子報:著作權法翻修 公播音樂須授權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60114000901-260303
自由時報:著作權法大翻修大媽舞音樂需付費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949054
蘋果日報:著作權法大翻修 「谷阿莫」恐違法?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finance/20160113/774115
中央廣播電台:著作權法大翻修 店家播CD音樂得付錢
http://news.rti.org.tw/news/detail/?recordId=246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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